3月4日下午,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在10楼大会议室进行了总则编司法解释的学习。
本次学习由巩芯彤律师为主讲,就总则编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刘南征、张珉珉、董艳霞、卢娜、闫俊红、石文杰、巩芯彤、由晓丽、赵南芳律师参加了此次学习。
本次学习,巩芯彤律师主要对总则编司法解释重要意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起草总则编司法解释,主要是为了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确保民法典与旧法的有序衔接;二是系统梳理人民法院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总结积累的经验智慧;三是回应民法总则施行后亟待明确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总则编司法解释共39条,分为一般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附则9个部分。
总则编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理念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细化习惯的适用规则、监护制度、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制度规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彰显民法典强调公平正义、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特别是细化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见义勇为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在“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问题上亮明态度,坚决防止“和稀泥”,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二是内容上突出强调权利保护。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自然人的权利保护置于中心位置,从保护未成年人、胎儿利益,规范权利的行使,平衡失踪人与利害关系人利益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体现了人民至上的司法立场。
三是形式上体现小而精的起草思路。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审判执行需求为出发点、以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为原则,不追求大而全的体系,不追求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而是聚焦总则编适用中审判实践亟待解决、有较为丰富的实践基础,且能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的问题明确相应的法律适用规则。
通过本次学习,东环律师深入了解了总则编是民法典的“纲”,纲举目张,因此,准确地理解、把握好总则,才能为民法典的准确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这层意义上讲,总则编司法解释的出台及时地配合了民法典总则编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表示通过每次《民法典》的共同学习讨论,律师们都能收获良多,加强了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