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1日下午,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例行周五学习日——【学好民法典】活动继续进行。本次学习由由晓丽律师为主讲,就《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基础上的变化与司法裁判要旨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及“关于合同成立与否认定”的主题开展研讨。
作为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之一,合同是意思自治的体现。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合同何时、何地成立,均关系到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及其保护,影响当事人的利益至巨。《民法典》秉持鼓励交易、强调诚信等立法原则,在《合同法》基础上,吸收成熟司法实践经验,对合同编进行了补充完善。由晓丽律师根据以下三个环节与在座律师进行了学习探讨:
1. 提出一个实务话题,关于合同成立与否如何认定的问题;
2. 研讨《民法典》合同编第483条到490条,围绕本期主题,精准公式化各条文应用场景并对比《合同法》相应条款,提出民法典变化之处和注意事项;
3. 结合各条文司法实务案例,提炼具体条文应用的裁判要旨,便于律师实务参照应用。
通过本次学习,各位律师深入了解了《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意义,对新增修的具体内容亦有了大致的了解。大家纷纷就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就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大家表示通过每次《民法典》的共同学习讨论,律师们都能收获良多,加强了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